对此,网友们怎么看呢?本报为此推出民调,截至今日10时,共有4134位网友通过新民晚报APP、新民网、新民晚报新民网官方微博等平台参与了关于此事件的“调查”。
本次调查中,有逾三成(35%)的网友表示“排名不应竞价,会误导网民”。网友“Satele”留言:“竞价排名相对于普通广告是有隐蔽性的,不熟悉的人就相对容易上当,竞价排名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有待商榷的。”网友“笼子里的犀牛”则质疑道:“请问百度还有道德底线吗?同样是搜索公司,一个在研究人工智能,另外一个在研究卖假药……我也是醉了。”网友“76eb024”则认为:“百度的做法与315刚刚曝光的饿了么无异,狼狈为奸,沆瀣一气。”
同时,有逾四成(45%)的网友表示“监管方应取缔竞价排名”。网友“论语-为政”留言:“信息管理,网络管理,不能只是空头说说,要有实际的行动啊!信息误导,猛于虎也!!!”
网友“天生是鼓手”也表示:“整治网络,要从大做起。”网友“呼格案罚酒三杯算了”则认为:“有关医疗的丑闻已经不是一两件了,那么背后的原因就是百度的管理出了问题,价值观和社会责任出了问题。这个责任不是百度自己说客户提供的资质材料都真实就能推卸掉的。”
但也有8%的网友表示“企业要生存,竞价排名很正常”。网友“106.226”留言:“你们一没给百度钱,二百度也没求你逼你用百度,那么凭什么你们搜什么百度就要给你们什么?还要保证正确?”网友“218.16”也留言:“这事客观的说百度责任不大,首先免费搜索你也总得让别人有盈利(竞价),其次百度也没法判定三甲的某个科室有问题,谁该观(管)?我只能呵呵。”网友“Apairofss”则质疑:“取缔竞价排名,百度员工工资怎么发?”
同时,有逾一成(12%)的网友表示“监管应适度,莫干扰市场行为”。网友“MuPC5E”认为本次事件是“医疗监管的问题,百度说白了只是媒介,谁给广告费帮谁打广告而已,这次事件只是背锅。”网友“悉尼老客勒”则表示:“排名可以的,需要注明广告。如同Google。”网友“殷宇平”也认为:“事实上竞价排名很难真正去禁止,也无需禁止。但是必须明确责任。不能用广告的方式赚钱获利,到了该承担责任的时候却否认是广告,以‘检索信息’来回避责任。甘蔗没有两头甜,正常的市场经济领域,获利与责任必须对等。”
从本次调查看,大部分网友希望对“竞价排名”强化监管。搜索引擎是互联网时代的新媒介平台,通过页面广告获益是法律允许的,但通过隐蔽的竞价排名为企业做“软广告”,却显然会误导消费者。中国的消费者保护法规尚未健全,消费者的维权成本依然高昂,如果因为欧美有些企业曾采用过竞价排名,就以为这种模式在中国市场对消费者也是同样安全的,那么一些消费者上当受骗的悲剧就会频频上演。现在该是执法部门及时出手,叫停竞价排名的时候了!
新民网记者 沈小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