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查重点是“黑大巴”。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执法部门将依法对其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外省市省际包车是否在上海异地经营,即是不是“乱拉客”,也是此次整治的重点。部分省级客车明明线路两端均不在上海,却跑到上海来拉客经营。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规定,执法人员将对“乱拉客”行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次集中整治执法部门还重点对省际客运车辆接入联网联控平台情况进行检查。根据相关要求,凡在本市从事省际道路旅客运输(起讫地一方在上海)的承运车辆,必须能够正常接入交通运输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相关车辆应当在确保有效接入联网联控平台状态的情况下,方可在本市从事省际客运道路旅客运输,拒不改正的,将处以3000-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