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商务委获悉,2017版规定吸收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和科创中心政策成果,新增部分资金管理、出入境便利、人才引进政策,并首次提出“区政府支持”条款,鼓励各区因地制宜营造不断完善适合总部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
市商务委员会表示,截至2016年年底,外商在沪累计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580家,投资性公司330家,研发中心41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