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发布一则《本刊声明》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红发表于该杂志2010年第1期的一篇论文与德国学者Klaus Martin在先所著作品高度雷同,涉嫌抄袭。“本刊决定撤销张红署名的《19世纪德国人格权理论之辩》一文。”
鉴于《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声明,张红教授本人已辞去学校法学院副院长职务,学校已免去其法学院党委委员、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看来,张红教授涉嫌抄袭一事,基本坐实。
学术界频频曝出学术不端事件,且猛料不少,如暨南大学原校长刘人怀就披露:“广州两所知名高校的校长,博士论文百分之七八十是抄的。”百度一下“论文抄袭”,案例中抄袭者有官员,有教授,也有各个级别的学者,令人震惊不已。记得《三国演义》曾记有这样一件事:张松从西川到许都见曹操,杨修为了夸耀曹操的才能,拿出一卷记录用兵方法的《孟德新书》,张松翻看后暗记于心,接着就说这部书乃是战国时无名氏所作,曹操剽窃古人著述,据为己有。随后他便从头至尾一字不差地背出来。曹操知道后,说道:“莫非古人与我暗合否?”“令扯碎其书烧之”。在中国的传统美德中,以信行,讲诚信,是非常重要的。《三国演义》虽是“演义”,但反映出的古人价值观的取舍,却可见一斑。这种诚信精神,在《易经》《春秋》《战国策》等经典中同样有所反映。
当下学术不端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因为传统美德的丧失,但更重要的是,许多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学术不端行为态度暧昧,对相关问题的处理不仅是高举轻放,且常常搞“为尊者讳”,处罚机制不完善、惩处力度偏软。虽然目前有《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施行,但真正开除、解聘者却寥寥无几。而在一些发达国家,对查证属实的剽窃者的处罚有:解除雇佣合同、降职、减薪、停招研究生、数年甚至终生不得再申请项目。如此,也意味着当事人身败名裂,在学术界难以再呆下去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学术不端行为理应严加处罚,直至“零容忍”。这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精神文化建设和发展,是计在千秋的大事,马虎不得。当然,我们也应该在制度安排和考评体系,包括公民和学者的诚信建设等方面,多做些制度方面的设计,把学术不端者列入失信者黑名单,让他们一次抄袭,处处受限。制度完善了,自然会让那些以身试法者身败名裂,以儆效尤,最大程度减少学术不端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