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妻俩对这个孙子疼爱得不得了。等孙子大学毕业,有了工作,倪老伯和老伴就打算将自家的房子送给孙子,由孙子为他们养老送终。可进入社会后,孙子交了一些不好的朋友,一天到晚吃喝玩乐,常出入一些高档消费的场所,没钱就用信用卡,再没钱就四处借,儿子和儿媳帮着还了不少高利贷。前段时间,孙子打起了倪老伯自住房子的主意。因为之前,倪老伯和老伴给孙子写了张纸头,写明将房屋赠送给孙子。现在孙子就拿着这张纸,要求倪老伯和老伴将房子过户给他。如今孙子变成这样,老两口怎么放心把唯一的房子给孙子呢?
听了倪老伯的讲述,杨晔律师对他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述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房屋是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未办理登记手续之前,倪老伯和老伴在赠与房屋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