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4年6月13日,证监会会颁布“沪港通若干规定”,2016年8月16日,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批准建立深港通。由于“沪港通规定”仅规范沪港通,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扩展至沪港通和深港通后,该规定将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因此将“沪港通规定“修改为《互联互通规定》。
据了解,《互联互通规定》是市场参与者开展沪港通及深港通活动的重要依据,共19条,明确沪港通和深港通投资者管理要遵循属地管理,为未来货币机制的完善预留了空间等。
分析认为,这表明深港通正进入紧锣密鼓的“备战”阶段。事实上,深交所近日下发的通知明确了进度安排表:在11月上旬完成各项准备工作。而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本周四在深交所召开工作会更是表示,确保年内开通深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