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剧《九斤姑娘》中的九斤姑娘是箍桶匠张天保的女儿,聪明能干,因出生时体重达九斤,九斤便成了她的名字。绍兴一带历来有这样的风俗:用婴儿出生时的体重作为名字。鲁迅小说中有许多人物就是“按体重”起的。《风波》中的九斤老太也是个“九斤姑娘”,她的孙子叫七斤,曾孙女叫六斤。她发现祖孙四代出生时的体重越来越小了,“一代不如一代”的感叹于是油然而生。至于小说《离婚》中的八三,则又是另一种“起名规则”了,是因为出生时他的祖父八十三岁。据越俗,儿女小名亦以父母之年或祖父母之年呼之。
鲁迅在作品中起的名字都是现实的反映,《祝福》中祥林嫂的儿子叫“阿毛”,鲁四老爷的儿子叫阿牛,看来似乎很俗气,富人和穷人也没有什么区别,其实这是一种讲究。据传说,许多妖魔鬼怪专害出类拔萃的人,而不杀下贱之人,所以民间以为用猫狗等牲畜作名字则孩子好养,不会夭折。其实“阿毛”原本是“阿猫”的意思,加“阿”是爱称。用“阿”修饰表爱称是我国许多地方的习惯。
可见,名字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么简单,只是一个符号而已。当然,名字的主要功能是“认证身份”和“区别于他人”,但就功能而言,名字不是绝对手段;相反,名字以及起名,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类的社会、经济、教育、科技等状况,而且名字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现象。
中国人的名字实际上是“名”和“字”的合称,《礼记·檀弓》曰:“幼名,冠字。”古代人出生后先起名,至二十岁成人,即行冠礼加字。名字通常也指人的姓名,或者仅指名。起名和起字的规律是,要么两者的意义相近,要么相反。
中国的人口为世界之最,而姓是比较稳定的(或者说相对较少——500多一点),名字通常也只用两个字甚至一个字(单名),同名同姓的现象十分普遍,选什么字也无人干涉。但在欧洲有些国家,民政局有权干涉为孩子所起的名字,如果办事官员认为家长所起的名字体现不出孩子的性别、名字透露了一种极端意识、名字容易闹笑话……这时家长必须重新给孩子起名。在许多欧美国家,可以为孩子同时起二三个乃至更多的名字,包括可以加上父亲的名字。若父母决定名字之间用短划相连,那以后孩子在正式文件上签字也必须写上所有名字并用短划,否则签字无效。
早先在一些流行天主教的地区,人们只庆祝命名日,不庆祝生日,因为那时候往往给孩子起一个圣名(圣徒的名字),家长们希望圣徒的保护力和虔诚心能在孩子身上起作用,故轻生日而重命名日。
有人作过调查统计,发现在欧洲最受欢迎的男孩名是卢卡斯和卢卡;最受欢迎的女孩名是玛丽亚和玛丽。调查者还发现,起名也受时尚及潮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