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武汉市光谷第二小学收到了一块从法国邮寄的‘中法友谊合唱庆典’的金奖奖牌和30多张奖状,这是该校学生合唱团今年寒假登上维也纳金色大厅表演所获得的奖励。”“在乌海市民政局、乌海市文化局的大力支持下,依托乌海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乌海市满都呼合唱团第一次登上了世界瞩目的维也纳金色大厅的舞台,一鸣惊人获得金奖。”——容我抄两条滚烫的新闻,再容我以小人之心揣度,可能是羞于和业余爱好者们并列,宋祖英日前在政协文艺组分组讨论时展开自我批评,“去金色大厅演出,我确实开了一个坏头”。
其实,怪不得宋祖英,也怪不得那镀金的音乐厅,更怪不得这些怀揣着对金色大厅美好想象的大叔大婶和少先队员。只是,在所有演出邀请函上签下“维也纳市长欢迎你来演出”的市长助理能说一口流利的中文,而邀请函最终被明码标价,比如“2.29万人民币/人”,并像促销广告一样注明“满20人减1人”;还有1998年第一个从维也纳“凯旋”的中国民乐团回国后立马做了“金色回响”的汇报巡回演出,一场演出费高达20万元,此前他们连团员工资都发不齐。
于是,“到维也纳过大年”从口号变为现实;于是,在宋祖英来到维也纳的前一个春节,就有六个中国乐团“奏响金色大厅”。他们无不“引发广泛轰动”“征服欧洲观众”“取得巨大胜利”,也全都可以在回国后,把“金色大厅”作为一个镀金的标签用于演出广告。哪怕从前是奥地利人看,后来是华人华侨看,到现在是演出团体自己看,“金色大厅”依旧是“老军医包治百病”,毕竟能用来装点“文化走出去”的脸面。
就好像,花380万请一个“三高”来“提升市民文化生活”,不管不顾他们在西方“5万欧元到顶了”;就好像,看起来专利成果累累,却大多只是虚荣的包装,摊派背后科技创新依旧乏力;就好像,国家级贫困县也一样要有气势恢宏的政府大楼,一样要备好茅台和鲍翅招待宾朋。
想来,用纳税人的真金白银粉饰脸面,并且很是自欺欺人的事儿,真何止“金色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