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办法规定: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寺庙僧尼,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初次参保时已年满60周岁的僧尼,不必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僧尼距领取养老金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实际年限缴费,允许本人自愿选择档次进行补缴,累计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 (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