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夜饭市场上因生意“爆棚”而态度蛮横的店家,谁来管?怎么管?
有读者认为,政府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依法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最低消费”家家设“一律不退”口气硬
市民俞小姐向“冬令热线”诉说了她最近预订年夜饭的烦心事。“只剩下大堂,只有第2批了,年夜饭紧俏,你最好快点预订。”几乎每个饭店工作人员都这样表示。俞小姐好不容易找到还在接受预订的席家花园静安店,预订人员告知:第一批2380元,第2批1980元,现在交订金500元,且一律不退。在九江路上的老丰阁古象店,饭店方的回答如
出一辙:年夜饭2388元一桌,现在交订金1000元,交了就交了,有什么意外肯定不能退。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年夜饭预订时对于订金的数额和规定,每家饭店都有自己的一套规则,但“订金不退”是大多数饭店都坚持的一条。几乎家家饭店都设定的最低消费额限制也遭到了不少消费者诟病,类似的还有年夜饭套餐问题,有消费者提出:如果饭店仅提供套餐年夜饭,就会限制消费者选择,无形中规定了最低消费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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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合同很少用
监管只问安全否
有消费者问:既然年夜饭市场这么乱,难道相关部门就不能管管吗?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本市并没有专门针对年夜饭市场的强制性法规条例,但涉及这方面的相关规定是有的。比如,在食品安全方面有一项“申报登记制”。2006年起,市食药监管部门明确,一次性供应5桌以上年夜饭的餐饮单位须申报登记,即年夜饭开席前,饭店须向食药监管部门申报备案,由监督人员检查年夜饭在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饮具消毒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另外,根据2008年2月出台的《上海市宴席服务合同》范本,消费者和饭店,作为合同双方,可就年夜饭菜品名称、数量、价格、用餐人数和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在合同中作出约定,也可约定菜点的用料、规格等。可这一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形同虚设”。市餐饮行业协会负责人坦言,“很少有饭店使用这一非强制性合同范本”。本市确有饭店自备年夜饭订餐协议,却在协议中附加了捆绑消费条款,消费者如果不签就只能走人。更多餐饮企业都只收订金不签协议,来订年夜饭必须先“下订”,签协议?对不起,没有!
能否建立备案制
行业规范加紧订
饭店年夜饭“漫天要价”能不能管?物价部门认为,目前餐饮市场是开放的,价格由市场调节,餐饮企业完全可以主动定价,消费者也可以选择去或不去。物价部门只设法引导更多优秀餐饮企业进入年夜饭市场,增加供给,满足更多消费者需求。
订金“一律不退”有没有违规?上海市烹饪行业协会秘书长陈娟娟向记者表示,订金退不退要看时间段。消费者提前一个月要求退席,那订金肯定要退。如果在春节前三五天要求退,那就有可能造成实际损失。
也有读者提出其他建议,比如:建立年夜饭审批备案制,要求承办年夜饭的餐饮企业,提前申报年夜饭的接待规模和定价水平等等,由管理部门备案并严格监督,以规范市场行为。
今天上午,本报记者从上海市烹饪协会获悉,本市针对年夜饭市场的行业规范正在紧锣密鼓地制订中,出台实施后将引导、规范年夜饭市场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