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一些的叫法是鹦鹉菜,又叫红嘴绿鹦哥,很是生动形象。
甚是喜欢菠菜那红艳艳的肉质根,不必炒得太烂,吃起来,清甜,爽口,便是菠菜那碧绿碧绿的叶子,也养眼,尝起来还是有些微微的甜,不过不能吃多,吃多了,好像有些涩了。细想起来,普普通通的菠菜,倒有些像我们平平常常的居家过日子。但菠菜是富含草酸的,因此,专家再三提醒,菠菜不宜与豆腐同煮。
不过,菠菜确实好滋味,烧汤也好,清炒也好,炒粉丝炒千张也行,凉拌也不错,甚至用菠菜作馅包包子包饺子也可以,菠菜炒猪肝也很受人欢迎,菠菜真是好脾气。
著名作家汪曾祺也是喜欢菠菜的,住在北京城里,想念家乡高邮原野上的马兰头又吃不上,干脆就用菠菜代替。用半大菠菜入开水锅焯至断生,切碎,与香干、虾米、姜末同拌,在盘中抟尖,浇麻油酱油醋,说是“很像马兰头”,并成了招待客人的保留节目,还兴致勃勃地教了一帮文人作家也学了做,可见汪老对这道菜的得意之情。其实这凉拌菠菜,不过是我们水乡极平常的一种吃法罢了。清口,开胃倒是真的,说是像马兰头,却也未必。也许作家实在太想念马兰头那种来自旷野的清新之气与芬芳之味了。
菠菜最美味其实是在岁末年初,经了几场青霜或从薄雪底下挖出来,那种绿叶与红根,在满目灰黄的冬天里,是多么诱人。轻轻地爱惜地择去黄叶,洗干净,也不必动刀去切,只在众人期盼的目光中,水淋淋地一把投进热气氤氲的火锅内,那红的白的荤菜中马上就有了生机添了色相,仿佛浊气逼人的醉汉堆里忽地走出一位飘逸清隽的绝色佳人,你在心里是止不住要“哇——”一声喊出来的。不过唇才尖,嘴刚圆,筷子已经迫不及待地伸了过去,抢上一棵,细细地端详,那红的根越发艳丽,绿的叶更加青葱,这才心满意足地塞进嘴里,轻轻地咀嚼,一锅靓汤美食,此时也就剩下一个菠菜能打开你枯瘦一冬的胃口了。
顺便说一下,东北或西北的菠菜好像总喜欢长菜薹,叶也是围着菜薹往高里长,那红红的根也显得瘦长。不像我们水乡的菠菜,是贴着地皮长的,根又粗壮,叶又紧密阔大,两棵就可以吃上一顿,清甜,而且肥美。也许是品种不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