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值规定,鱼、蔬菜等“一般食品”中放射性铯的上限为每千克100贝克勒尔,牛奶、奶粉以及市场上销售的婴儿食品都列为“婴儿用食品”,上限为每千克50贝克勒尔,“饮用水”则为每千克10贝克勒尔。
而根据现行暂定标准值,“蔬菜类”“谷物类”“肉、蛋、鱼等”为每千克500贝克勒尔,“牛奶和乳制品”“饮用水”为每千克200贝克勒尔。
对部分食品采取过渡措施。2011年生产的大米将适用暂定标准值,2012年产的大米从10月1日起适用新标准值。牛肉也将从10月1日起适用新标准值。
关于加工食品,在3月31日前生产、加工及进口的将适用暂定标准一直到保质期结束。而4月1日以后生产、加工及进口的则将适用新标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