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制度实行后,对于医患纠纷的另一方直接相关者——医院及医生有何影响?昨天,市第六人民医院专门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的接待办主任马志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由于医患调解为解除医患纠纷多了“一条腿走路”,近期矛盾化解率达到近95%。
多数矛盾成功化解
“对于综合性大医院而言,除了繁重的医疗任务外,必须面对的现实是:如今的医患纠纷发生几率也越来越高。”马志刚坦言,“这一方面是大医院过高门诊量造成的,现在的门诊量是10年前的近10倍,但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许多人小病也喜欢上大医院。过高门诊量造成医生身心疲惫,就诊时间短,增加了发生医疗事故的几率。另一方面,现在老百姓的维权意识也大大提高,一旦发生意外,许多人往往和医院‘讨说法’。有的达不到心理期望,还会出现‘医闹’的情况,影响到医院的正常运营。”
马志刚说,虽然医患纠纷调解并没有法院判决的“铁板钉钉”,但很多老百姓因为不想走诉讼之路,觉得费时费力,和医院谈判又谈不拢,很多时候就“僵”住了。
自从去年下半年本市开始推广医患纠纷调解制度后,从市六医院的情况来看,从去年10月至今,共发生18起医疗纠纷,其中17起成功化解。
医院也要“换位思考”
马志刚举了不久前发生的一起案例。一名六旬男子徐先生(化名)感觉不舒服,到医院检查后,医生提出要为其置换髋关节,他表示同意。于是,徐先生花费3万元动了手术,手术很顺利。但徐先生在术后发现并没有完全解决疼痛。后来,他到另一家医院检查后发现,原来自己患有肺肿瘤,髋关节的疼痛是肿瘤转移造成的结果。于是,他认为六院医生没有对其全面检查后对症下药,不应实施髋关节置换手术,要求医院归还手术费并赔偿。
接到徐先生的投诉后,医院和他双方商谈几次后还是达不成协议。为此,医院方面建议徐先生,大家不妨找徐汇区医调委的“老娘舅”说句公道话。医调委的调解员了解了双方情况后,委托专家咨询,认为医生的手术方面没有问题,但在手术前没有实行全面检查,确实有瑕疵。希望医院也要换位思考,考虑到病人遭受的痛苦,退还相关医疗费用。
另一方面,调解员也做患者的工作,表示患者就诊的科室是骨科,主要从治疗骨科疾病的角度考虑,手术后确实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的痛苦。再加上此事本身也不构成医疗事故,患者的诉求也应理性。
经过二三个月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由医院退还患者相关医疗费用,双方签下调解协议书,化解了原来剑拔弩张的矛盾。
化解纠纷还需做什么
除了通过多种渠道化解医患纠纷,还有哪些办法可以加速或缓解医患纠纷的矛盾?
马志刚表示,首先,提高医生的职业素养和社会公德心很重要。现在六院对所有新进医生都非常注意加强这方面的教育。但是,不可否认,繁重的医疗任务确实增加了医患纠纷的几率。过去,重负之下,一个医生1天做七八台手术并不少见。但现在,医院明确规定,1名医生一天最多只允许做四五台手术,确保手术质量和安全。
其次,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也必须加紧跟上。目前,已经有医疗机构为医生购买医责险,但一些医院出于各种考虑并没有购买。而且,保险应该是双向的,就像旅游保险既应有针对旅行社的,也有针对游客的。同时,目前发生医疗事故后,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过于繁琐、索赔难度过大也是让医患纠纷调解“卡壳”的重要因素。
此外,第三方调解方式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如何建立一套病人认可、医院承认的“短平快”调解机制还需要深入探讨。
本报记者 宋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