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二月,陈英(化名)骑车途中被郭凯的私家车撞伤,交警部门认定郭凯负全责。车祸后,陈英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2个月后出院,后经司法鉴定伤残等级为五级。鉴定结果明确,正当家人和郭凯协商赔偿事宜时,陈英却突发急病,后经抢救无效,死于乙型重症肝炎(俗称:肝昏迷)。事发后,家人忙于处理后事,将理赔一事暂时搁置。待再度协商时,郭凯态度却来了个180度转弯。无奈,陈英的家属起诉至法院,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要求车祸肇事者郭凯进行赔偿。但不想,从法院传来的消息却是:陈英已去世,其直系亲属不能代替直接受害人提出伤残赔偿诉求,只能就死亡赔偿金提出赔偿要求。对此,郭凯反驳到,车祸不是死亡的直接原因,自己不应承担死亡赔偿责任。
陈英因车祸致残未得到伤残赔偿的情况下,又因其他原因去世,其家属到底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还是死亡赔偿金呢?
【专家意见】
上海市律师协会医疗卫生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卢意光律师
陈英家属非常不幸,但依据目前的司法实践,残疾赔偿金的诉请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并且,残疾赔偿金具有严格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是不能与他人分享的,即权利随权利人生命而存在,随权利人死亡而消灭。本案中,陈英在获得赔偿前去世,故法院认为其直系亲属不能代替陈英提出伤残赔偿诉求。但是,如果存在其他非人身专属性质的赔偿项目,如医疗费、交通费等,陈英的直系亲属则可以提出相应的诉求,如果陈英还有被抚养人的,则相应的生活费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诉求。
陈英在休养期间,突发急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陈英的直系亲属可以提出死亡赔偿金的诉求。但提出的死亡赔偿金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这要看陈英的死亡是什么原因造成。如果陈英的死亡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则陈英直系亲属的死亡赔偿金诉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陈英的死亡是其他原因,如医疗损害或意外死亡,则陈英直系亲属的死亡赔偿金诉求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
如果死亡赔偿金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陈英的直系亲属将处在非常不利的地位。但随着我国社会各方面的不断发展进步,保护生命健康权益的理念必将进一步强化,并体现在相应的法律规定中。因为生命价值无法用金钱来加以衡量,赔偿再多也没办法挽回生命损失。所以,笔者相信,在今后的立法中,死者直系亲属不能主张残疾赔偿金的状态可能得到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