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下半年,范辉在担任亿汇公司下属某分部负责人时,在明知亿汇公司销售的“亿汇稳健组合基金”系虚构的情况下,编造该“基金”能保赢不亏的谎言,来蒙骗部分“基民”,暗中与他人结伙以亿汇公司的名义对外销售该基金,骗取被害人张某、朱某等人的支付基金申购款及手续费共计人民币约15万元。
眼看股票、基金大幅缩水,“基民”调查得知真相,才恍然大悟受骗上当了,于是向警方报案。
2011年11月2日,在范辉的家人配合下,公安机关在本市松江区某网吧将范辉抓获。到案后范辉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退赔了部分赃款。法院在对范辉作出有罪的判决同时,还判决继续追缴范辉赃款近12万元,分别发还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