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打左灯向右拐》的门票上,印着“仅限成年人观看”的提示,它成为国内首部民间自发的分级话剧。其实还有很多话剧,部分内容不适合未成年人,如前不久在申城上演的《蝴蝶是自由的》,舞台上有脱衣的场景。男女主角谈论的话题,也是两性相爱。还有更多的影视剧,如《金陵十三钗》里日军强奸秦淮河妓女,《风声》里拷打犯人惨不忍睹的镜头等等,都明显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但为什么我们的主管部门不推行分级制呢?一种说法,就是如果分级了,就等于承认和允许我们可以制作三级或其他限级的作品了。而三级和限级片在国外境外,是色情与暴力的代名词。这有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实际上,我们没必要这样简单地划等号。因为我们首先要确定一个大前提,就是任何文艺作品都不能违背社会主义的文明道德准则和价值观。然后,从实际出发,一些作品出现的性与暴力内容,的确属于情节需要,如揭露敌人的残忍残暴,表现人性的美好与追求等,但这些内容又不适合未成年人过早地接触和观看,就可以进行分级。
按年龄对文艺作品进行分级,也是一种国际惯例。在美国,适合所有年龄观众的大众级电影,是没有任何裸体、性爱镜头的。如果稍有暴力内容,就规定少年要在父母的陪伴下才能观看。而色暴制品,受到严格控制,在常规的影院或电视节目中,是绝对不准出现的,因为它实际已与艺术无关。
所以我们如果尝试分级,不等于允许部分限级作品,能像国外境外一些最限级制品那样,纯属为刺激感官。我们对限级作品也要严格把关,有一定的标准和尺寸。对不符合主题、情节发展需求的性、暴力内容坚决制止。不能让其成为商业手段。同时控制制作的数量。另外,限级的文艺作品,播放、演出的发行渠道,也要严格把关。可以准入带锁的收费频道、专门的成人影院。上演限级剧目的剧院,门口验票不能放入未成年人,否则重罚。笔者在香港观看电影《色·戒》时,影院反复播放提示,要求未成年人离场,查出罚款。如果这样推行分级制,我们的文艺市场和舞台,不仅不会出现如今的一些混乱情况,而可能会清理得更加规规矩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