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与孙永山“面对面”,本想听他讲“工作法”,可孙永山却从他的第一份工作讲起。1974年曹行中学毕业后,孙永山当上了“故事员”,给农民讲革命故事。第一次讲故事是在塘湾公社英武大队的仓库。大热天,仓库里挤满了来听故事的农民,连门口都站满了人。“今天,我来给革命群众讲革命故事”,孙永山刚一开口,下面是一阵雷鸣般的掌声。讲故事之前,村干部见他没吃饭,给他盛了碗饭,特意添了个咸蛋。在那个年代,咸蛋算得上奢侈品。“我们的老百姓就是这么朴实。”孙永山记着百姓的情。
孙永山后来做了曹行镇文化站站长,村支书,梅陇镇教委主任,梅陇镇办公室主任,2004年调到镇司法所工作。孙永山1985年入党,是个老党员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历,对他的调解工作帮助很大。
晓之以理
这些年,孙永山化解了数不清的纠纷,其中最难啃的骨头当数2010年的男童溺水事件。
2010年夏天,12岁男孩明明(化名)在一个苗圃的河里溺水身亡。明明父母是安徽来沪务工人员,父亲兄弟4个,但到明明这辈,只有明明一个男孩。家中“独苗”死了,400多名亲属连夜从安徽老家赶来,把灵堂设在河边,不肯送殡仪馆。第二天一大早,亲属们就到村委会和镇政府哭闹,“当时是高温天,男孩腹中全是积水,若是遗体腐烂,后果不堪设想。”孙永山说。
明明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第一次和他父亲接触,孙永山看到,这个四十多岁的男子双手捂着脸,无声地抽泣,泪水从他的手心滑落。孙永山的眼眶湿了。死者家属请来了律师。死亡赔偿、精神损失、误工费……七七八八加起来,这名律师开口要66万元。孙永山问他赔偿的依据,对方说,苗圃大门有洞,河边没有警示标志,苗圃管理上存在漏洞,造成孩子下河溺死。而苗圃的老板觉得自己没错,从人道主义出发,只愿赔偿3万元。66万和3万,差距不是一点点。
孙永山对律师“晓之以理”。他说,你不要屁股指挥脑袋。这个地方是苗圃,不是公园。苗圃大门有洞,你钻进去,说得难听点,和小偷有啥区别?这里是苗圃里面的河浜,不是游泳池,为啥要竖警示标志?12岁的男孩下河玩水,父母没有尽到监管责任,应该负主要责任。这番话击中要害,律师蔫了。
对苗圃老板则“动之以情”。孙永山说,不要纠结于谁对谁错,人家孩子没了,可怜得很。你是老板,开“路虎”豪车,姿态高点。
从中午12点到下午5点,孙永山从这个房间走出,钻到另一个房间,反复做双方的工作。死者家属一方从66万元一步步降下来,苗圃老板一方的姿态也越来越高。但降到38万元,死者一方再也不肯让步了。孙永山“背水一战”,说,“你们提出66万元,我也不管里面哪些是该给的,哪些是不该给的。双方的责任也不细究了,大家对半,33万。不行,我也不管了。”
来来回回跑,孙永山衬衫湿透,明明的家人看在眼里,他们渐渐信任这个司法所所长了。已经在梅陇扎根的安徽老乡也告诉他们,孙所长在当地口碑很好,如果他调解不成,没人能调解得了。家属答应了。苗圃老板的思想工作也做通了。
动之以情
孙永山说,调解员应当永远将“情”放在第一位,要做到这一点,“倾听”很重要。“倾听”是调解的基础。
梅陇镇有家农民工子弟幼儿园,与物流公司办在一起,600多个孩子与卡车同一个门进出,非常危险。教育部门决定撤并这所幼儿园。但园长坚决不同意。相关部门花了一个月,也没做通园长的工作,来找孙永山帮忙。
孙永山当天下班后,就到幼儿园所在村了解情况。听村里说,这个园长性格内向但很有爱心。没什么钱,但汶川地震的时候,他一下子捐了6万元。每次回陕西老家,都要给村里每户人家100元……这些细节,孙永山一一记在心里。第二天一早,孙永山和教委的同志一起去幼儿园,园长看到他们,一言不发。孙永山说:“我知道你办学是为了孩子。你有爱心,幼儿园请不起保安,每天早上,你自己穿上制服站在门口当保安。你挺不容易的。”孙永山说了两个多小时后,园长终于开口了。他说:“别人来就4个字‘非法、关掉’,你说了两小时,没有说过一句我是‘非法办学’,谢谢你理解我!”孙永山乘机引导他:“你爱孩子,但他们与物流公司的卡车一同进出太危险了,把他们安排到安全的地方,肯定也是你的心愿。”最终,园长同意接受补偿,当天下午就关闭了幼儿园。
梅陇镇有100多家调解组织,2010年,在孙永山的策划下,梅陇司法所创办了“梅陇司法信息”,至今已编写了近30期。其中调解论坛、案例聚焦、和谐之声等栏目已经成为这本“土杂志”的经典,为全镇调解员提供了学习交流和提高调解艺术的平台。
本报记者 鲁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