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自贸试验区试点建设,海关总署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创新优化了海关监管模式,努力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向自由贸易试验区平稳过渡。这些措施主要有以下内容:
● 推动贸易便利化
一是为建立国际航运中心,海关创新了“一线放开”的监管模式,将“先报关、后入区”的现行做法,通过升级改造信息化系统,允许利用舱单备案信息“先入区,再报关”,进一步提升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开展国际分拨、中转集拼等业务的竞争力;二是为适应自贸试验区对产业链布局和物流快速流转需求,将采取企业“分批送货,集中报关”并自行运输模式,并打造新型的监管制度,在组成自贸试验区的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以及与周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形成高效、便捷的保税物流监管体系;三是为保证上述目标的实现,将在自贸试验区创建统一的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中央监控平台,协调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物流监管,同时升级卡口的智能化,探索对自贸试验区电子围网管理。
● 促进新型贸易业态发展
一是大力促进发展服务贸易,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开展销售、结算、物流、维修和研发等业务,不断创新优化与新型贸易业态相适应的海关监管;二是支持扩大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试点品种、企业和范围,拓展进出口业务,增强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定价的话语权;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在提供税收担保情况下开展区外保税展示交易,促进国际与国内两个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四是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五是对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区外的货物,实施选择性征税政策;六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国家有关部门管理政策最为密集的一个区域,海关将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不断根据新出台的有关政策,调整海关监管模式。
● 维护保障贸易秩序
一是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关境的监督管理机关,依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有效防止危害国家安全的意识形态渗入和滋生;二是依法行政,在全国打击走私犯罪活动的整体安排下开展工作,同时防止在自贸试验区内出现黄、赌、毒等现象,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本报记者 叶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