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李先生
答 李先生,你好!你的来信收到,就你提到的上海市住房限购问题,经向相关部门咨询解答如下,供你参考。
上海市为贯彻国家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自2011年1月31日起开始实施住房限售规定。具体的规定如下:“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从2013年11月8日起,上述限售规定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缴纳税收或社保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根据上述规定,外地的居民家庭(单身不构成家庭)才能够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因此如果你和女朋友都还没有上海户口,确实需要先登记结婚才能够买房。而且你们两个人中必须有一人满足在购房日期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2年,而且要是购房人才行。
本报记者 刘珍华
通讯员 潘丹丹
(如咨询房地产交易登记问题,可致电962269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