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3日,市信用平台开通试运行,今年4月30日正式运行。目前,43个政府部门在市信用平台开通了323个部门用户查询账户,形成18项应用合作意向;法人信用信息查询逾1.5万次,自然人信用信息查询逾250万次。今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专题询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加强惩戒失信成首选
市人大财经委对“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专项监督”的调查问卷显示:“失信惩戒不到位”的选择率达75%,成为“最薄弱环节”。
与此相关的是,在对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迫切的任务的选择中,“加强失信惩戒,营造诚信环境”的选择率则达82.3%,成为首选。
在日常生活中,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所能覆盖失信行为信息日益扩展,信用奖惩制度也在酝酿萌芽当中。今年以来,备受关注的地铁逃票行为已纳入市信用信息平台,逃票人数由此大幅减少。此外,在银行贷款、人才就业、公务员招录和评优、图书馆读者管理,以及居住证积分管理中,与个人信用报告相关的奖惩制度也在试行中。今年,市公务员局率先在公务员评优中使用个人信用记录,拟于明年开始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环节使用个人信息报告。
打破壁垒共享大数据
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秋琴看来,每个部门的信用信息数据好比一棵树,但“独木难成林”,推进社会诚信,要打破部门壁垒,汇集出信用“数据森林”。
各部门主动共享信用信息,效益不可小视。来自市民政局的信息显示,“居民收入核对系统”就是一个有益的尝试。自2009年上海居民收入核对中心成立以来,采信全市14个部门提供的居民收入信息,核对保障房申请资格,保障有限的公共资源“不滥用”,迄今已避免公共财政损失20亿元。
归根结底,能否共享数据,关键在制度设计,“信用平台的设计,是京东模式,还是淘宝模式?后者平台上商家云集,就好比信用信息平台汇集了大量信用数据。”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辰问。
“这个比喻很有启示作用,我们从不同模式中取其所长。平台要促进信息共享,如今小荷才露尖尖角,还须多方共建,以便服务多方。”市经信委主任李耀新答道。
“政府信用数据归集很重要,我期待平台做好‘淘宝模式’,做好各个委办局的数据接口,为将来社会信用立法打好基础!”张辰补充道。
保护不该披露的信息
信息应用,是把双刃剑。一些不讲诚信、唯利是图的单位和个人滥用公民个人信息,不该披露的信息满天飞,市人大侨民宗委主任委员张丽丽对此很担忧。“个人信用信息安全如何保护,信用平台工作人员接触大量信息,对他们有何特别要求?”市人大代表康青问。
目前,市民个人可向平台发出查询本人信用信息申请。但个人不能通过平台查询他人信用信息。个人如有正当理由需查询他人信息,可通过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完成查询申请。“同时,平台工作人员都签署保密协议,不得违规披露信息。”李耀新答道。
而让信用信息平台安全运转,不止涉及个人信用信息保护。为保护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亟需顶层设计。正在审议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修改稿)已涉及信用信息保护,草案修改稿第39条提出:自贸区实行企业年报制度,年报要向社会公示,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无论是信息采集,还是信息安全,都涉及信用信息应用。”市人大代表吴坚说,保护,就是为了更好地应用。
本报记者 姚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