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的有关规定,上海实施“蓝、黄、橙、红”四色预警以及“Ⅳ、Ⅲ、Ⅱ、Ⅰ”四级响应制度,在发布预警后,各部门应当及时启动相关应急响应措施,如停止户外活动、学校停课、工厂停工、市场停市等。但由于目前的法条并未明确社会自动响应机制,导致在执行停课措施等方面发生过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