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想聊聊养老保险并轨的,思路七拐八绕,却被“临时工”一词绊得一激灵。
眼下大家热聊的、唯恐看不懂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改革,是一只大家想象中迟早要落地、但却在空中飘了很久的“靴子”,目标是和企业人员一起,陆续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大盘子”,不再另设制度。从此,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分为“职工”和“居民”这两个独立运行的体系。有舆论乐观地认为,企事业养老并轨之日,可能就是社会化养老保险走向一体化操作之时。
然而,还有一个“临时工”落在那儿呢!
眼下,不少单位的人员,都有多种身份,事业编、企业编、无编临时工,这只是大略区分,每个“编”里还有诸多名堂,一个单位七八种身份都不稀奇。“身份”的区别,平时不觉得,一到要紧时候,便弹眼落睛。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部门都很明晰,身份不同,自然同工而不同酬,最明显的区别之一,便是养老保障。
社会保险起步很晚的中国,在较短时间织就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普惠制养老保障网,但保障水准较低。“未富先老”,中国以一种尴尬姿态进入老龄化社会。更尴尬的,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困惑。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从2005年以来,连续提高11次,达到每月2000多元,而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仅55元;2013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则是企业的1.8倍,机关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水平更是企业的2.1倍。养老鸿沟,使保险社会化制度的建立举步维艰,也伤及公平正义、社会和谐。
注意,在这些统计里面,看不到“临时工”。
这个兴起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群体,数额庞大,但没有精准的数字。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他们似乎销声匿迹,从来套不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最低工资保障”之类的护身符。
然而,这群法律和制度上的隐身人,却给社会管理带来不小的风险。没有门坎,没有培训,没有归属意识,一旦进入要害部门甚至执法领域,极易捅出各种娄子。但是,对很多部门和机构来说,用临时工的诱惑太大了:经济成本低,支付工资及福利相当有限,劳资关系非常简单;管理成本和违规成本更低,用得不顺,出了问题,也不妨事了拂衣去,无碍单位功与名。
所以,这群隐身人,一到关键时刻,便“挺身而出”。暴力执法的是临时工,强制拆迁的是临时工,上班打牌的是临时工……在诸多与行政甚至执法有关的突发事件中,“临时工”往往成为最后的责任人。百度百科直接点出,临时工,代称“代罪羔羊”。
其实,《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就不再有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但是很多单位眼开眼闭,成本极低的临时工用得顺手,舍不得放手。养老保险的并轨,确实让人看到终结“临时工”的又一个重要筹码。啥时候单位用临时工成为被严厉打击的非法行为,而我们的社会保障也将所有公民一网打尽,形形色色将人分为三六九等的“身份”也就跟着“并轨”了。
而“临时工”们,或有一天会悄然离去,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