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联合行动重点检查北港水道、长江口深水航道水域、长兴岛南沿水域、浦东机场外侧水域、吴淞口、长江大桥周边水域和杭州湾水域。重点查处鳗苗无证捕捞等非法捕捞行为,清除长江口深水航道等水域的定置网具,坚决取缔深水张网等禁用渔具。同时开展鳗苗捕捞渔船安全检查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本次行动对于非法捕捞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在执法中绝不放过一船、放松一案;对于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没收渔具和渔获物。同时,渔政部门负责清理鳗苗非法捕捞网具和查处各类非法捕捞案件。渔监部门负责渔业船舶安全执法检查,查处涂改船名号等非法行为。公安部门负责查处行动中暴力抗法、妨害、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警航部门负责空中侦察违规渔具布设情况。深水航道管理部门负责排查深水航道水域内影响施工的违规网具。在2013年和2014年的基础上,将深入推进“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责任追究机制,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震慑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渔区和谐稳定,更有效地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