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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我开房,全国五折”、“睡我给你打5折”,甚至“去哪儿开房”几个字,被赤裸裸写在美女乳房上。昨天,在微信朋友圈、微博,一则关于去哪儿网“出格”营销的帖子被热传。有网友质疑:在公众场合如此宣传,是否不合适?
记者从微博中看到,这个去哪儿网举办的营销活动在北京。一个个身穿紧身裙、高跟鞋的美女拿着牌子,上面写着“扫我开房,全国五折”,下面是一个二维码,如此“扫我开房”的言语,不禁令人脸红。而旁边的易拉宝宣传更出格,一个美女双腿下部张开,内裤褪至膝盖,下面文字配上“不能再低了,天天低价”。
这样的营销活动引来不少网友反感。有网友评价:“你们这是干什么?节操呢?”
记者就此联系去哪儿网,对方表示,这不是广告,仅仅是一个营销活动。那么,营销活动就可以如此“出位”吗?记者将这些图片发给新华律师事务所连晏杰律师,他表示,营销活动也是广告的一部分,同样适用《广告法》。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的内容。去哪儿网这样的营销活动不简单等同于“抓眼球”。玩弄低俗、庸俗、恶俗的趣味,或者倡导不良的社会风尚,都会被叫停。
本报记者 屠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