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法官建议女性在遭受家暴时,要及时求助于所在单位、居委会、公安部门等组织,并提高维权和保存证据意识。在该院认定的5起案件中,受害人均进行了报警,公安机关均出警做了处理,其中3件公安机关依法对施暴者进行了行政处罚或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