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二学生小郑,以自己和同学的身份从校园金融平台获得无抵押信用贷款数十万元用于赌球,因无力偿还巨额欠款,于上个月跳楼自杀。近日,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大四学生小余,用19名大学生的身份信息在各网络平台借贷约70万元,之后失去联系。校园贷引发的人身伤害事件和悲剧频频出现,令人震惊。
谁也难说哪所高校不会出现下一个小郑、小余。校园贷居心不良且害人不浅,对大学校园和社会都构成了莫大的威胁,必须引起金融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和广大师生的高度警惕。
与正规金融机构发放的信用贷款相比,校园贷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对申请者信用、还款能力等的审核过度宽松,有的完全形同虚设,大学生只需提交学生证、身份证、联系人信息等材料,就可以“1分钟申请,10分钟审核,快至1天放款,0抵押0担保,最高额度达50万”,有人冒用其他同学的证件也轻松获得贷款。二是采用“轰炸式提醒”、威胁通知家长和老师以及暴力恐吓、株连亲朋等手段催债逼债,给大学生施加巨大的压力,小郑、小余等人正是不堪重压,才生出诸多事端或悲剧。如果是正规的金融机构,必定要对申请贷款者进行严格的资格信用审核,绝不会像校园贷那样故意滥发贷款于前,以暴力、株连手段恶意追债于后,不会像校园贷那样任性、疯狂、无所顾忌。
虽然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在职场上薪酬普遍较高,是金融机构的优质客户,但在校大学生大多数没有稳定、丰厚的收入,学费、生活费和其他开销都主要依靠父母提供,他们本不应成为金融机构竞相放贷的对象。而各网络平台之所以满校园“追”着大学生放贷,接着又满世界“追”着他们还债,就是因为他们认为拿住了大学生的“软肋”——如果大学生无力偿还贷款,他们的父母必定要出手相救,绝不会坐视不管。
所以,校园贷平台尽管从一开始就知道大学生很可能无力还贷,还是大张旗鼓蛊惑大学生“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等到大学生不能按时还款,校园贷平台就使出各种催债逼债手段,将大学生作为“人质”,迫使他们的父母替他们还钱。他们的这些手段屡屡奏效,因此玩弄“绑架孩子逼父母还债”的戏法乐此不疲,但也难免碰到像小郑、小余那样的穷学生,既不敢找父母要钱还债,父母也的确无力替他们还债,校园贷就会把小郑、小余逼上绝路,酿成恶性事件或惨痛悲剧。
校园贷的利率普遍高出银行几倍,加上远高于贷款本息的罚息、服务费、违约金、滞纳金、催收费等费用,法律上有时已能够认定为高利贷,当依法查处取缔。一些校园贷平台采取暴力、株连等手段追债逼债,一定程度上已具有黑恶势力的特征,必须依法严厉打击惩处,防止他们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更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