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松江佘山的一幢楼房轰然倒塌。据称,事故发生时,一支8人的施工队正在底楼施工,而该项施工没有办理过任何手续。
4月3日晚上,一名年轻女性在北京和颐酒店内遭陌生男子尾随并袭击,所幸路过女房客阻拦,施暴男子方才离开。
4月7日,2名日本学生在豫园遭遇“茶托”,被引入附近一家茶室,结账时“被告知茶费是48元一口”,共消费了2100多元,身上所有1000多元现金被强行掏空。
三起事件,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但仔细想来,不难在三起不相干的事件中找到共同点:不出事不代表不违法(规),违法(规)迟早要出事。
很多事的发生有很大的偶然性,但任何偶然性都包含一些必然的因素,比如肇事者的违法(规),比如管理的缺位,又如当事人的疏忽大意。
车祸、生产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生活充斥着负面新闻,慢慢地消磨着我们的安全感;在这些事件背后,很多都能找到管理不严甚至管理缺失的迹象——超重侧翻的土方车、充斥着色情卡片的连锁酒店、宰客没商量的黑茶馆、垮掉的P2P企业、人去楼空的培训机构、突然“抽风”的电梯轿厢……小患不治,终成大疾。长期以来,一些部门习惯于制定各类制度,出台种种的“严禁”“不得”“必须”,而平时却完全指望被监管对象“自觉遵守”“自动备案”。等出了问题,就从“制度滞后”“监管难”“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自救常识”来找原因,要么撇清与自己的干系,要么通过“依法严惩”来博得美名。而最无辜、也最弱势的个体只能依靠自救能力来保护自己,未免偏离靶心。
事实上,依法严惩是监管的一部分而非全部,真正的监管应该是防患于未然的未雨绸缪。尽管我们谁也不敢保证严厉的监考就一定能杜绝舞弊现象,而悲剧、事故也不可能根绝,但呼吁严格日常监管,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
该承担的别推卸,该尽责的别偷懒,该严查的别忽略,我们每个人都应找到自己的位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若能如此,公民即便没有自救常识,也有基本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