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50年前的初恋。
大学一毕业就有人为我介绍了一位医学院毕业的女生,无论品貌还是专业,她都比我强多了。我是学理工的,有些笨嘴拙舌,于是就写情书。但文笔太差,只好三言两语后就大量抄袭中外名著,像《诗经》中“关雎”之类的佳句或全诗。
有时为了表现自己,还用外文原文的。如普希金的《致凯恩》,英格兰诗人彭斯的《我爱像一棵红红的玫瑰》等。
她最喜欢《致凯恩》,曾经不止一次地要我背诵。在公园的小径上,我轻轻地背诵着:“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你,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有如纯洁之美的精灵”,她的脸上会泛出一片红晕。
没多久,“文化大革命”开始了,红卫兵抄家时发现了她珍藏的我那束充满“封资修”的情书,批判之后把她送进了牛棚。我们家是历史上“阶级斗争”的“老运动员”,所以也只能掩面而泣了。
后来因为边疆严重缺医生,就把她送到新疆去“戴帽立功”,她曾几次自杀未遂。
我总感到是我害了她,几次想联系她,并表示我愿意像“十二月党人”的妻子们义无反顾地陪着丈夫充军西伯利亚那样去新疆。她拒绝了,要我照顾好家人,并不断地改变行迹,最后失去了联系。
我知道她性情刚烈,从粉碎“四人帮”后,我就不停地找她。只知道她落实政策后去了美国,结婚生子了。但我赎罪的心情却越发强烈了,至少想当面为她的苦难向她道个歉,但始终杳无音信,我就拜托在美国的亲友和学生帮我寻人。
差不多过了十年,我收到了一封来自美国的来信。信封上没有寄信人地址,信纸注明有两页,第一页是白纸;第二页是普希金诗集《致凯恩》的复印件,空白的地方有一行我熟悉的字迹:“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
十日谈
情书
上海这座现代化大都市埋藏着永不褪色的红色印记,明起请看一组《红色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