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午,在湖南省宜凤高速宜章县长冲东溪大桥附近,一辆55座的客运大巴车发生交通事故起火,导致35名乘客不幸遇难。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但多名幸存者表示,大巴撞上水泥护栏并起火时车门没有打开,司机第一时间跳窗逃生,乘客在车上一直没有找到安全锤。目前,涉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
对于这场特大交通事故的原因、涉事司机是否存在过失,我们无法草率断言。但幸存者、目击者、湖南省高速公路交警局等透露的信息,以及新华社等媒体的报道,已经能大致还原这场特大交通事故的经过。弄清这辆旅游客车为何会成为“夺命大巴”,对于反思事故教训、防范类似悲剧再度发生,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受困于一辆正在熊熊燃烧的旅游大巴,每个人都会寻找各种办法逃生,司机也不例外。但是,作为一个特殊的执业人群,同时也是最早意识到危险的人,司机在危急时刻的表现有高低之分。相较于自顾自地逃生,司机尽量帮乘客逃生是更好的选择。检索媒体报道,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协助乘客逃生的案例有很多。
据媒体报道,涉事司机事发后曾让同事“帮忙报保险”。如果目击者关于“司机未开车门率先逃生”的表述属实,涉事司机要面对的恐怕不仅是道德层面的压力,还有被诉的风险。而从某种程度上讲,这再度说明掌握方向盘的司机肩负着维护乘客生命安全的责任,必须具备过硬的心理素质、良好的危机应对能力等。
同样让人痛心的是,几位幸存者都提到,事发时没有找到能够救命的安全锤。一把小小的锤子,在危急时刻就是最好用的救命工具。按照相关标准,这辆出事的大巴在车内应配备6把安全锤,但现实是乘客们只能用手机、灭火器砸窗,贻误了逃生时机。如果涉事大巴上能有安全锤,这场事故的伤亡人数应该会低很多。
事实上,在以往的一些交通事故报道中,没有安全锤的情况并不鲜见。有些时候是大巴运营者工作不细、没有按规定配备安全锤,有些时候则是个别贪小便宜的乘客“顺”走了那些救命工具,这些都是重大安全隐患。有备才能无患,相关职能部门不妨对公交车、旅游大巴等车辆的安全锤配备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这辆“夺命大巴”的另一个问题是,它属于几年前就已停产的车型——只有一个乘客门。按2012年实施的新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车长大于9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应至少设置两个乘客门。然而,目前还有一些已停产的大巴车在“带病服役”。对于这些有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应如何处置?
一起惨痛的交通事故,已经暴露出了多个安全漏洞。尽快想办法把这些漏洞补上,让那些有安全隐患的“夺命大巴”从路上消失,乘客的安全才更有保障。
(相关报道见A10版·中国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