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凯是清代道光五年(1825年)主政襄阳府的最高地方长官。还在初上任时,周知府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如时下所说下基层搞调研,藉以了解当地民风民俗和舆情。通过调研,他发现襄阳府这座古来文物之邦,贤士、人才还真不少。但与此同时,他也洞察到一些严重问题,如当地民风十分剽悍,一些乡民为鸡毛蒜皮小事,动辄拔拳或拔刀相向。至于因土地财物纷争,更会酿成聚众斗殴、拼死相残的恶性事件。周知府深感如此戾气“实为天理所不容,王法所不宥”。有几次,周知府亲自出面,对一些地方恶性案件进行审讯,由此发现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现象,那就是几乎所有涉案嫌犯,“类皆目不识丁之徒”——这些嫌犯竟然无一例外都是文盲!周知府纳闷了: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些人成为“目不识丁之徒”?
一调查,清楚了。原来作为“古来文物之邦”的襄阳府,其周边各乡村地方既缺少启蒙学堂,也没有地方乡绅出面办义学。太多的孩子根本无从读书识字。随着他们长大,尤其是到了青春期,遂率性而为,动则暴粗,全然“不闻圣贤之大道”,以致“陷于法而不自知”。因杀人而被周知府判处死刑的人犯就不在少数。每次看到这些“实为天理所不容,王法所不宥”的罪犯临刑前绝望而哀怜的目光,周知府就忍不住会在心里发问:乡亲父老各有儿女,谁不爱亲人,并希望他们活得长久,而愿意其“犯法罹罪”?!他深感这些人之所以会走到这一步,症结就在于对他们“教之不早,厥性已成,及抵于法,虽悔莫追”。
当然,这中间也有极少数重视教育的人家,会聘请家庭教师教他们家孩子读书识字。但他们的邻里亲族、乡民,大多未受教育,这些人粗鲁野蛮,好逞凶恶斗。如此相沿成习,相袭成风,仅以少数知书识礼人家,又岂能影响甚至改变这遍地陋习?周知府觉得找到了问题症结,便开始对症下药。他首先召集地方上那些知书达礼,又有心为改变地方陋习尽力,而且确实有条件的乡绅;然后以官府的名义和他们订约。得到他们认可后,最后便由他出面,出台了一份《劝谕襄阳士民设立义学告示》。
“告示”开宗明义,宣称系“为劝谕设立义学,以教子弟,以正风俗”。其第一步即先设立义学。“今本府特与合属绅耆士庶约:凡大小村庄集镇可以设立义学者,各就该处共相集议,或一家好善乐施,或众人集腋成裘,无论银钱地亩捐输之多寡,合计每处以四五百金为率,至少亦须二三百金,其能捐至千两以上者听。”又交代,“田地发佃收租,银钱交典起利,每年一分行息,其捐数多者可得息四五十金,以三四十金作馆师修缮,十金作学生纸笔(费);捐数少者得息二三十金,仅作馆师修缮,亦可以图久远。”捐助者、受益者、包括聘请的老师,费用如何使用,一目了然。周知府深知,幼儿教育耽误不得,义学房舍一时来不及建造,就动员大家“于各村庄适中之地,或以公所权作馆舍,或于庙宇暂借空房,先行延师授读,俾贫民子弟皆得就近赴馆,早知礼义”。至于教材,可先读《圣谕广训》等书,然后再读《大学》,“俾童而习之,明夫孝悌为人之道,禁令立法之严,则入学皆为秀士,服田尽属良民,教化风行,讼狱寝息,岂不休哉?”
周知府用这份“告示”告诉大家,读书可以知乎礼,明孝悌,晓廉耻;可以教人懂得做人之道。读书可以移风易俗,可以让人远离野蛮和犯罪——周知府有此教化意识,不由让我想起一句耳熟能详的话:读书不是万能的,不读书是万万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