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前,作为申花球迷的他在途经上港俱乐部停车场时临时起意,用黑色喷漆在上港大巴上涂写下“干死丧港”、“SB”等侮辱性标语,却不知自己的行动已构成了寻衅滋事罪。近日,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李某最终为自己导演的这场“恶作剧”换来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的刑罚。
李某年近40岁,在保险行业工作十多年。与多数生长在上海的70后一样,李某对于“上海申花”有着特殊情怀。据其描述,他除了是上海申花足球队的一名球迷外,还是上海蓝魔球迷协会的会员,平日里也经常活跃在申花球迷群内。他对同城足球俱乐部上港充满了“敌对”情绪。
今年7月12日上午,李某在上班途中经过上海体育场5号扶梯旁边的停车场时,看见上港足球俱乐部的一辆沪牌大巴停在那里。他头脑一热,到天钥桥路上邮局借了记号笔,在车身侧面写了“干死丧港”、“SB”之类辱骂上港足球队的字。完事后,他还用手机拍下“战绩”,发到申花球迷微信群。次日,李某即在单位被民警抓获。后经鉴定,遭李某恶意涂鸦的大客车损坏定价为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