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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0日 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日报观点
员工朋友圈不是单位的广告牌
舒圣祥
  医院要求员工关注医院的5个公众号,加满5000名微信好友,每天转发公号内容并发布至少2条原创朋友圈,这是河北邢台市第四医院关于员工朋友圈的规定,未按规定完成任务就要扣工资。

  微信是个人的社交工具,朋友圈是私人表达空间。这种分享毕竟是主动、自愿的。移动互联网时代,企业好像都很重视新媒体,都创建了自己的公众号。有的企业打这样的如意算盘:每个员工都必须转发企业公号内容,一个员工传播到5000人,100个员工就能传播到50万人。这得节省多少广告费啊!这样的计算当然是很粗糙的,5000个微信好友估计一大半会“屏蔽”他的朋友圈,看到的也未必会点进去了解详情。

  当然,员工的微信朋友圈对企业形象确实能造成影响。比如,员工经常在圈里晒福利,在圈里谈工作感受,那都是一种好的企业形象宣传。但是,如果这种原创内容也是强制的,时间一长,微信好友不可能看不出来。

  最终,好友对这家企业只会留下一个印象:连朋友圈都要被管。费尽心机地要求员工发什么内容,最后换来一个负面评价,这就是很多企业“经营”员工朋友圈的结果。新闻中的这家医院不过是更赤裸了一点而已。其实,很多企业都对员工朋友圈的内容有要求。

  不仅是圈如其人,而且是圈如其公司。强制要求员工转发,完不成任务就扣工资,不仅侵蚀了员工的个人空间,更脱下了企业形象的底裤。

  (舒圣祥 刊今日中国青年报 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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