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社会上形形色色的托管班,让中小学校主动承担课后服务责任,或许更能让家长放心。然而需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防止变相“补课”,其次是如何厘清学校的责任,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如何确保政策落实不走形,还是让教育主管部门颇费脑筋。在此前的试点中,如何对教师的额外劳动合理给予补贴,是一个尚未完全破解的难题。《意见》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这一办法在实践中能不能立得住,还要看具体议价过程的合理性及当地政府的补贴能力。
在这一政策即将在全国范围推行之际,提前规避服务与补课的界限、提防课后自主异化为学校做主,避免公共服务的初衷被消解或扭曲,并非多虑。这样的利益调整仅靠立规矩不够,还必须做好配套能力建设。应追求多赢,否则就很难形成课后服务工作的合力。
在推行这项工作的过程中,教师是最关键的角色。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对政策不变形、不走样的落实,不可或缺。确保补贴合理到位很重要,从制度上树立对教师劳动的尊重和信任,同样重要。
落实好这一政策,还要完成教育从管理向治理的观念转型。这件事,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意识到,没有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只是政府一头热,这件事很难办好。政府不失位也不越位,促成共同参与、多元合作,才能真正实现多方共赢,让家长不再为接送孩子而发愁,教师不为额外加班而焦虑,而学校也能用最大的善意去完成自己的教育使命。(赵婀娜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