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居委会依法协助行政事项清单》(居委会版)包含6大类别,共45个事项、144项内容,清单还补充完善了工作依据,具体细化了办事流程。《长宁区居委会依法协助行政事项清单》(委办局版)作为“居委会版”的反向清单,将各具体涉及到的事项按照委办局分类,清单涉及6个联合执行事项(23个具体内容)及24个相关部门(39个具体事项、121个具体内容),并明确了委办局及街道镇所对应的职能科室以及事项涉及到的工作依据。
《长宁区居委会印章使用范围清单》则包括了居住证明、婚育证明、收养证明、社保证明、司法证明、监护证明、其他证明7个类别,21个具体事项,涉及区公安分局、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委等9个职能部门。同时,“清单”详细罗列了所有涉及到的证明文本及表格,居民区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有了统一的“范本”。
据了解,长宁区还编制了“长宁区街道职能事项清单”(2016版),通过建立街道工作责任、工作事务和内部管理“三张清单”,贯通区职能部门→街道八个内设机构→街道六个中心→居委会的“四级系统性流程”,规范社区管理,推动街道职能转变,也让居委会“减负”。另悉,居委会工作的信息化试点已在北新泾街道开展,各项“清单”将以电子文本的形式推广,今后在完善流程后,有可能通过网络渠道为居民“盖章”提供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