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大有锁定“年度最现象级大剧”的势头,这部剧自带“爆款”体质,甫现荧屏,就引发观剧热潮和海量讨论。
就在近日,这部剧又因为新的由头上了热搜:遭遇盗播盗版。它播出不到30集时,全部55集的“送审样片”便出现在了网络上。不少人在朋友圈传播链接,还有人在社交平台和网店标价出售。片方为此向公安部门报了案,总监制、总发行人李学政表示,“送审样片”遭遇泄露,背后的内幕一定比《人民的名义》还要精彩。
谁都知道,版权收益是文艺创作的重要动力,也关系到创作者的依法获酬权益。可如果剧集遭提前泄露,那很可能影响到正版剧集的收视率,损害片方、播出平台等几方的权益,进而在“损害”与“被损害”中制造出某种市场扭曲与失序。
在电视剧投资、拍摄、制作、分发、播出等链条化运作的背景下,盗版的低价叫卖,只会干扰和打乱正当的版权利益归属,创作者是直接受损者,当他们的版权收益被盗版轻易“盗取”,谁还有心去制作精品?正因如此,盗版被认为是文化市场肌体上的最大毒瘤。
遗憾的是,热门影视剧被盗播盗版,已非罕见景象。2015年底,《芈月传》在播出还未过半时,网上就有人叫卖其81集全片,以至于版权方不得不发布反盗版声明。而《欢乐颂》《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等剧,也曾遭遇类似情形。有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国产电影的盗版损失率已高达55%,每年损失超过10亿元,这数据可谓惊人。
很多人看不到盗版之害,只看得到“免费获取”之便:反正看《人民的名义》正看得过瘾,等剧集更新总被吊着胃口,干脆一次性被盗版“喂饱”,毕竟也不用为之埋单。但他们恰恰忘了,很多看似无成本获得的好处,其实是最昂贵的:当我们沉浸于免费看盗版的自得时,付出的代价或许就是,那些优质文化因“劣币”当道而退场,我们看不到更多的良心作品。
爱一部剧,正确打开方式应该是守护它的版权。能否抵制看盗版,看起来兹事体小,却关涉不与盗版合流的底线,涉及秉持版权保护意识的正义感。《人民的名义》讲的是反腐也是正义,作为其拥趸,也该将正义注入观剧自觉中。《人民的名义》里,邪最终难压正的底气源自侯亮平们;现实中,盗版难压正版的决定性因素则在于法律,还有我们的个体自觉。我们总说“欠谁谁一张电影票”,可很多时候,我们原本可以不入盗版的坑欠下这所谓的“票债”。
对公众而言,要像守护达康书记的GDP那样,守护知识产权。而对相关部门来说,当以“法治的名义”阻击版权侵权。在某些社交平台和网络云盘接过BT论坛成为盗版大本营的背景下,不能因为网络空间取证难就对某些平台、盗版者轻纵,而要用切实的“零容忍”给法治以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