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野生动物朋友》出自一个十岁小女孩之手,她叫蒂皮,出生在非洲。从出生开始,她便随摄影师父母在非洲生活。那是一段幸福的时光,用她自己的话说,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乡野生活”。她认识了林林总总的动物,也和其中的许多动物成了朋友,比如狐獴,大象,猩猩,鸵鸟,长颈鹿,蜥蜴。除了非洲土著居民,大多数人对这些动物的认识可能仅仅停留在百科全书的文字介绍和图片上。
但是知识就只是知识而已,与鲜活的经验相去甚远。就算我们了解了狐獴是哪个科哪个门哪个属,甚或也在动物园里看过大象、猩猩、鸵鸟什么的,我们也永远体会不了蒂皮坐在大象阿布的颈间所看到的世界,更无法体会蒂皮旅行回来之后,狒狒辛迪认不出她,扯拽了她一大把头发时她的悲伤。
蒂皮的好或许就在这里:十岁时的她并没有用成人的方式——这是很多真正意义上的童书的缺憾——描绘一个所谓的理想世界。她没有过度“神化”自己与动物的交流,也非常坦诚地告诉我们,有一些动物是永远没有办法成为朋友的,例如鳄鱼,还有眼镜蛇。动物世界当然充满危险,特别是具有攻击力的动物。与金钱豹让比相处的惊人一幕就让蒂皮认识到了动物是有敌意的,而她的爱也并非无所不能。蒂皮说,“我们不能认为动物的世界是个完美的世界。实际上要复杂得多。这个世界也充斥着暴力。”
那么呈现出这个世界的意义在哪里呢?如果说,蒂皮的个人经验之于我们,或许只能是完完全全的个人经验?因为,和别人的天赋有所不同,她的“天赋”就在于能够在动物世界里游刃有余。
说来也巧,应该是在不久之前,译过一本饶有趣味的绘本,其中设想了一个颠覆性的场景:有一天,动物通过长时间的学习、潜伏,反过来控制了自以为发展了文明的人类,长期遭受人类围捕、囚禁和虐待的动物反其道而行之,将人类的种种恶行施加在人类自身,以求让人类理解所谓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略略改变一下,可以叫做“人所不欲勿施于动物”。
这个故事可能永远也不会发生,但是问题一直都在。这个问题可以用一种更简单的方式提出来,人类自认为的,之于动物的权力究竟是基于什么之上的呢?答案或许也并不复杂:因为经过长期的文明发展,人类自认为是高于动物的:甚至在人类的逻辑分类里,人虽然属于动物,但显然属于更“高级”的动物。
但这个假设并没有那么理所当然。不幸的是,在短暂的自鸣得意之后,人类很快就认识到,如果真的将自己视作万物的主宰,如果将大自然的其他组成部分仅仅是当作资源来占有,可能人类会遭受灭顶之灾。这不完全是众生平等的问题,而是人类在创造了那么多文明的成果之后,却有可能因为自己认识的局限性而断送了文明。
所以,在这本书里,无论是不是蒂皮的朋友,在译文中,我都选择了“他”“她”或者“他们”“她们”,因为,蒂皮说,“所有的生命,无论是人类,动物还是植物,他们都紧密相连,彼此不能分割。”
所以,尽管我有些害怕动物,也很难想象自己能与其中任何一个动物共居,但是我一直都相信,人与人以外的动物是平等的。
文明亦是如此。最文明的世界,想必是一个人人都从心底里认为众生平等的世界。这个世界,可以有“敌人”——就像蒂皮说的那样,但是不应该有“恶”。毕竟人类的智慧不是体现在作恶上的。
更何况,倘若动物都来自“善的世界”,那么,人类经过那么多年的“进化”,却再也不能回到那个“善的世界”,是多么遗憾的事呢?为此,要感谢蒂皮和她的父母,因为她用她的“非洲之书”和美丽的非洲的影像,呈现了一个人类近乎忘却的“善的世界”。
愿所有的读者——不仅仅是孩子——喜欢上这个“善的世界”。这是我应出版社的邀约,经由蒂皮的介绍,以文字的方式与非洲的各种动物相处了这么多时日的理由。我相信,蒂皮的手上确实握着一块魔法水晶石,这块水晶石的名字就是她在简洁的序言里所说的,普天下的爱。(本文选自新版《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译后记,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