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起,贾方义就代表渔民对渤海溢油事故分别向海南省高院、青岛海事法院和天津海事法院3家法院分别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他是第一位代表渔民诉讼的律师。
贾方义表示,在法律流程的操作中,相关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请求,实际上是要求由渔民承担主要举证责任。贾方义表示,此案“完全属于举证责任倒置”。《民事诉讼法》等四部法律都同时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曾经有人呼吁,包括北海分局、海洋行政执法部门、渔业行政执法部门在内的官方机构应当将调查得到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料拿出来和渔民共享。然而,直到记者发稿之日,并未有任何官方机构表示愿意为渔民举证。
中国律师精英网顾问律师尹富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这些相关职能部门有义务将有关数据资料公开,即使没有公开,渔民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调取这些证据。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立案。
立案听上去只是诉讼的第一道门槛,但谈何容易。“12月初,我所代理案件的受理期限已过,但青岛海事法院没有给我任何回复。”贾方义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贾方义表示,过去的几个月让他“失望透顶,疲惫不堪”,由他代理的多起针对康菲的索赔案均未被相关法院受理,既不立案,也不给予裁定,理由是该案属于新型案件,需要逐级上报,研究之后才能给予答复。此后就再无下文。“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对接到的案件不作任何答复,这是一种司法不作为。无论是沉默、与领导商量、延缓上报,都不是我们诉讼法的用语和规定。”贾方义表示,“我将整个过程称为‘沉默门’。”
尹富强指出,法院不予立案和其所谓“考核指标”有一定关系。“每年12月22日会考核各法院的结案率和执行率。所以立案时间越晚,在年底前结案的可能性就越小,法院从自身利益考虑就越不愿意立案。这个时间点,谁愿意给他们立案?”
(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