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陈先生反映,几天前他在松江区荣乐路上的一家上海农商银行通过柜面取现金4000元。当天突然接到银行电话,称他在取款时,由于工作人员误操作,银行多给了他1000元,希望他“归还”。陈先生表示,当时取款后根本没数钱就塞进皮夹了,所以成了一笔“糊涂账”。为此他多次来到银行,希望搞清问题,但银行提供的两段视频,工作人员数的钱却不统一,正常速度的一段为4000元,慢动作的一段为4800元,令他很纠结:如果实际上是银行搞错了,那我白白还回去1000元,太亏了!“银行柜台上清清楚楚写着,离柜概不负责,为什么现在储户离柜了,却要对银行负责呢?”难道“概不负责”是银行单方面的权利?不论涉及的钱多钱少,权利义务如此不对等,令他难以接受。
昨天,记者联系上海农商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这笔“误款”当天中午就发现了。网点调阅并仔细核对有关监控录像后,“锁定”应该是在陈先生的这笔取款业务中出现了差错。目前,经过多次查看视频,与客户沟通,客户承认网点多给了钱款,但始终在具体金额上无法与网点达成一致。
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仲侃认为,如果客户确实取款时多拿到钱款,应当退还给银行,因为这属于不当得利。对此,银行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录像等信息,但要让客户能够信服。同时,杨律师认为,银行柜面提示的“离柜概不负责”,只是作为一种提醒,没有法律作用。
本报记者 陈浩 新民网 卜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