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离职空姐走私化妆品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10年至2011年8月间,被告人李某与被告人褚某经预谋,由褚某提供韩国免税店账号,并负责在韩国结算货款,由李某伙同被告人石某多次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等货物后,以客带货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并通过李某、石某在淘宝网的网店销售牟利,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人民币113万余元。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李某、褚某、石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罪名成立,并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7年、5年,并分别处以罚金。
这个消息引发了众多网友的热议。对于判决结果,有网友表示认同,认为此举“以儆效尤”,但多数网友表示震惊,认为“量刑过重”。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郝春莉律师解释,依据我国刑法,由于此案属“数额特别巨大”,所以判了10年以上的刑期。但郝春莉认为,该案毕竟是一种较特殊的走私犯罪形式,事实存在很大争议,法律认定上有疑难之处,在定罪量刑时应当更加审慎。郝春莉认为,网上代购是近年来的新生事物,这个案件给众多网店经营者敲响了警钟,但相关部门也应当正视这种新情况,制定有针对性、指导性的法规文件,让网上代购经营有法可依。
“这个案子可能有量刑过重的嫌疑。”中科院教授、网络经济专家吕本富认为,国内消费者代购的商品一般属于小批量、零散的商品,这些跨国小额贸易的消费需求应该得到满足和正视。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比较欠缺,建议尽快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