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荷(化名)的父母2009年协议离婚,并约定小荷由母亲抚养,但长期以来,小荷主要和父亲一起生活。2010年,小荷的母亲起诉到法院,表示自己再婚且已怀孕,不愿抚养小荷。而小荷父亲则表示,自己和第一任妻子还有一个大女儿需要抚养,现在要第三次结婚,无心抚养小荷。双方家庭为此甚至发生肢体冲突,一场抚养纠纷演变成了矛盾激化的案件。
法官调查发现,双方名下都有数套房产,有的价值甚至上千万元,无力抚养只是双方的说辞。为防事态扩大,法官只能先“救火”,约小荷母亲到法院谈话。小荷母亲向法官倾诉对方不讲信誉,说好自己照顾几天,却被“甩包袱”时,法官没有打断她,而是等她说完转移话题,“如果孩子由小荷父亲抚养,将来就可能像他的大女儿一样和你吵架,你愿意吗?”这句话镇住了小荷母亲,法官顺势让她将小荷先带回去暂时抚养几天,“如果不合适,我来判决。”由此控制了矛盾激化的源头。
对于小荷父亲,法官则采取了冷处理的方式。过了一段时间,小荷父亲发现法官和小荷母亲都没有来找他,心里没底,忍不住打电话给法官,一见面就问,“女儿好吗?”听到这话,法官心里有底了,小荷父亲并非要放弃抚养权,而是想刺激原告。“你一个男人带两个女儿确实不容易。”法官的话一下子说到了他的心坎上,但却反其道“刺激”了他一下,“我倾向把孩子判给母亲抚养比较合适,可以减轻你的负担,你明天把户口簿带来就行了。”但之后,小荷父亲不但没把户口簿送来,反而要求法官主持调解,不同意小荷和母亲一起生活。
看火候差不多了,法官在审限的最后一天安排开庭,一场“弃女战”变为“争女战”。但法官也表示,考虑到孩子出生后就和父亲生活在一起,父亲也有优越的居住条件,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和父亲生活更为合适,小荷母亲作了让步。
【专家点评】
调解成功不仅需要用真情、花功夫,有智慧,更需要以法学、心理学、伦理学、哲学、社会学为基础。如何判断调解基础,如何观察各方真实意图,如何寻找调解切入点,如何把握谈判空间,如何发挥法、理、情的作用,如何调整各方心理预期,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如何以真情获取信任,如何提出各方接受的调解方案等等,对于提高调解水平和能力无疑有重要作用。
现实生活中,往往因为证据的问题、执行的问题、法律滞后的问题、合法不合理的问题等等,不少案件难以裁判,调解就成为必然选择的化解矛盾的办法。
——林荫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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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宋宁华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