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欣喜之下,尚须保持几许冷静。三包政策出台固然是个重大利好,但同时也应该看到,“三包”新规诸多条款和细节中,还存在诸多缺陷,与公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比如消费者对于怎么退,谁买单,谁鉴定,仍有不少疑问。此外,本次出台新规的最大不足是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过小,只是简单一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下不等的罚款,让不少业内人士大呼不给力,起不到威慑作用。还有人质疑,“三包”政策既然已经出台,为什么要等到10月份才能正式实施,想必也是与法规所牵涉的部门利益有关,如何来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我们在肯定汽车三包规定出台的积极意义的同时,也期待着这一规定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细化,当然,完善的过程同样将面临各方利益平衡的考验。
更为重要的是,汽车三包涉及问题复杂,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执行环节将成为关键,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首先,汽车“三包”规定执行起来,会比家电、手机、电脑的“三包”执行困难更多。一旦消费者和经销商出现矛盾,由哪个部门来具体负责?仲裁权掌握在谁的手中?如果权责不明晰,可能出现部门间踢皮球的情况,造成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现在最急迫的任务是建立科学、正确、公正的鉴定体系,界定消费者的举证责任,迅速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三包”细则等等。在业界人士看来,如何确定汽车质量鉴定机构,才是“三包”政策执行的关键所在。检测机构的建立,以及其公正性,是“三包”规定能够有效执行的核心。
其次,汽车“三包”所涉及到的车辆相关费用的退还及取消登记记录的手续还比较复杂,必须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再次,消费者因购买有质量问题汽车造成经济损失,提出经济补偿在所难免。交通费、租车费、误工费按什么来计算?是否能够达到双方接受的程度?这方面也是汽车“三包”操作中的难点,一定要有具体细则,消费者维权才有可能实现。
总之,汽车“三包”能否一路走好,还取决于产销环节、消费者、媒体的良性互动,更取决于执法能力与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说,仅仅出台“三包”规定是远远不够的,国家质检总局理当尽快制颁有关“三包”责任归属的鉴定标准与相关程序。 李永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