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我近两年的阅读随笔。(由文汇出版社出版)
很多朋友的见识来自阅历。我的阅历非常稀薄,无足称道,有一点见识,主要来自阅读。
读书读了几十年,读法三变,可以和爱读书的朋友聊聊。
刚开始读书,好比薄幸公子谈恋爱:读一本爱一本,见一个要一个。落入书堆,恰似西门庆入花丛,但觉个个是佳偶,处处有艳遇。那时候读书,相信每本书都可读,每位作者都可信,能够印在书上的就是好话。那是滥情的阅读,别人看你很下流,自己感觉很快乐。好在阅读上的滥情不像生活中的滥性那么辛苦,后果也不会太可怕,不会像台湾富少那样被通缉。
读书多了,眼光逐渐犀利,不再拉在篮里都是菜,躺倒床上便解衣,开始挑书挑作者。后来免不了遭遇经典遭遇大师。大概而言,经典确实功力不凡,大师果然名下无虚,值得读书人一意孤行全神贯注地追随迷恋。与大师经典厮守,其乐无穷,有点像穷书生娶了豪门千金,一跤跌进青云里,那份高兴,那份巴结,伴着大小姐从此闭门不出,视天下女色为庸脂俗粉。只重经典,不采凡书。那是阅读中的神圣婚姻岁月。
不过大师经典再伟大,也无法囊括人世的智慧,无法穷尽阅读的乐趣。曾经沧海仍思水,度过巫山更想云,这是水性杨花的基本人性……于是正日守家,闲时出门。那是阅读的风流年代。遍读闲书野史,结交奇士美人,由着性子读书,尽兴就好,开心就好。
读书的最高境界应该像传说中的得道大法师,以阴阳之道采补之术驾驭万物,采阴补阳,采阳补阴,飞花摘叶皆为利器,无物不能为我所用。那时候读任何书都心无挂碍,随便取用,用完即扔,得意忘形。无论好书坏书,好人坏人,拿来便是。
我自认当下我在读书的第二境中补习,在第三境中出入,偶尔进窥第四境的奥秘。
说话的,读书那一点破事,何必讲得那么玄妙?读书有年,没见你相貌俊一点,力气大一点,钱财多一点,桃花好一点,何必自欺欺人?
“自欺欺人”四字说得好。读书一无是处,本来就是闲人、废人的消遣,它唯一的实际好处是能长点见识,不自欺,不被人欺,不欺人。你想考考我的见识吗?可以翻一翻书中《任志强只是一个头脑简单的商人》。那篇文章写于两年前,房产税试行之初。读懂房产税,是读懂当代中国的关键。我的文章引而未发,留给有心人切磋。可惜的是,当时懂的人很少,现在懂的人也不多。
不被人欺之欺是欺骗之欺,不是欺负之欺。读书读好了,能免受欺骗,但无法免受欺负。欺负读书人是天下的通则人间的王道。所以,要想活得舒服点,还是不读书为好。
《为坏人辩护》自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