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澳门刑事法律中没有专门规范假结婚的条文,也没有单列的假结婚罪名,但因假结婚属虚假欺诈的民事行为,目的是通过内容不实的法定文件以取得澳门的逗留或许可居留权,其犯罪行为损害了社会整体利益和良好的社会风气。因此假结婚的行为归入触犯了《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驱逐出境的法律》第18条有关伪造文件罪的规定,最高可被判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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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一男子为获居澳权娶继母
澳门检察院16日公布今年首三个月立案侦查14宗假结婚案,假结婚手法无奇不有,一名内地男子为取得澳门居留权,竟在父亲协助下与前继母假结婚,“一家三口”多年来更与生母住在一起,一直相安无事。直至近期当局发现申请团聚中有可疑,交治安警跟进揭发事件,拘捕涉案的“一家三口”,案件正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