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一直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一个顽症。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但实际执行却很难。往往为了10元罚款,要对被处罚者花上大量时间进行说服解释,尽管如此,仍然有很多被处罚者以各种方式或借口进行讨价还价,不仅降低了执法效率,也严重影响了执法的权威和执法者的形象。为改变这一状况,执法部门也动了不少脑筋。记得若干年前,本市一些地方对交通违法的行人采取“摇小黄旗”的处理方式,即对行人交通违法者,给他一面小黄旗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实行一段时间后,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这种处理方式涉嫌违法,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行人违法只能是警告或者罚款,而罚“摇小黄旗”协助维持交通秩序则是限制了行人的人身自由。大概执法部门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不久就取消了该方式。
因此,这也提醒了我们,在讲究执法人性化、提高执法效率的同时,更要注重执法行为本身的“合法性”。而在这一点上,“罚读报”的方式显然要比“摇小黄旗”有所进步,因为在处理时,民警首先对违法者给出“是罚款还是读报”的选择,而不是强制违法者去读报,这就避免了“违法”的嫌疑;而对于那些选择罚款处罚的违法者而言,也可以避免在执法过程中的“讨价还价”。既强调了教育为主,也提高了对违法行为处罚的效率。
据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这一举措。当然,如果要作为一种替代罚款的处理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还需从法律上和实践中进一步研究和完善。首先,“罚读报”是一种行政处理方式还是行政处罚方式,是否有法律依据,还需进一步论证;其次,这一做法不可避免地受到一些自然条件的限制,如高温天气、暴雨天气等,如何有效避免因“罚读报”而导致的身体和健康伤害的情形发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再次,在高峰时段路口大批违法者读报是否会反过来影响道路交通的顺畅?要将好事做好,诸如此类的问题还需思考。 殷啸虎(作者为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