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1岁的徐某是个老彩民。2008年他曾中过一次奖,奖金4万余元。由此他坚信自己终有一天能中500万大奖,为此多年来热衷买彩票,平时几乎所有钱都花在彩票上,检察院查看徐某多张银行卡消费记录,显示有10万余元被用来购买彩票,一天花掉一两万元是常事。
2010年6月,徐某购买了武威东路788弄的一套一手住宅,面积近90平方米,并向银行贷款72万余元。2011年2月,徐某还没拿到房产证的情况下,通过房产中介以213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被害人李某父子,后李某父子陆续支付房款106万余元。2012年3月,房产证办妥,双方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当年10月31日交房,12月31日办理过户。
这笔二手房交易从表面看没有问题,但从第一次付款到最后过户历时近两年,其间徐某的房产证没有按常规做法交由房产中介保存,留下隐患。徐某也迟迟没去还清银行贷款。
2012年7月某一天,徐某接到一家中介打来电话,问他武威东路房子是否出售,并表示,系统里查不到房子已被出售的记录。这让已经手头拮据的徐某意识到,房子没过户前,自己还有“机会”。
他先是虚构理由,与一家消费金融公司签订了消费贷款抵押合约,借贷30万元。这笔贷款徐某每月要归还5000余元,但他只还了一个月。随后在2012年9月,他隐瞒了以上两节事实,又以18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被害人赵先生和陆小姐夫妻,并签订买卖合同。随后被害人陆续支付房款70万元,双方约定10月30日前办妥房屋已有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2012年11月30日前过户。
随着两次交易的过户时间临近,被害人纷纷联系徐某要求其配合办手续,徐某以多种借口不断拖延,不现身也不接电话。
2012年10月、11月,两位下家分别起诉至普陀区法院,要求徐某履行合同。审理庭法官发现,这两起案子的被告均为同一人,徐某有诈骗的嫌疑,并可能已经携款潜逃,遂移送公安。2013年3月31日,徐某在山东省胶南市被警方抓获。他供述称,两次卖房和一次抵押所得200多万元,都被花光了,他一边逃逸,一边打工赚钱,继续买彩票,满心期待中大奖,“这样就能还钱了。”
目前该处房屋已经被法院查封,房屋被拍卖后,所得款项将首先用于支付徐某70多万元的按揭贷款,以及30万元的消费贷款,剩下的再按照比例分给两个下家,按照房屋目前市值看,两个下家不太可能拿回已付全部房款,更别提违约金了。本报记者 徐轶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