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宁区法院审理一起伪造金融票证罪,法庭综合考虑到被告张先生自动投案、认罪态度较好且对社会危害较小,最终免除了处罚。
去年年初,张先生背着妻子拿出家中所有的积蓄,不几日就将所有钱财挥霍一空。张先生觉得这事儿若是哪天被老婆发现,那不要把家里闹得个底朝天?张先生寻思起了补救的法子。几天后,张先生拿着一张面额为2万元的“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存单(普通)”交给妻子。今年2月,王女士拿着存单到工商银行取钱,令她纳闷的是,银行工作人员接过存单后半天没有给她钱。等她回过神来,几名警察出现在了她的面前,“你的存单是伪造的。”随后,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的张先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张先生的行为触犯了刑法,鉴于其自动投案,认罪态度较好,综合考虑案件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免除了对他的处罚。(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