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称,在汇驰路上,五六百米长、宽两米多的“晒谷带”霸占了机动车道。远远望去,马路成为金黄色的晒谷场,颇为“壮观”(见图 网友供图)。
一名司机说,因为路面铺了一层稻谷,车辆在上面行驶时,轮胎与路面不是直接接触,车辆极易打滑,酿成事故。而行人更是抱怨连连:“晒谷我们能理解,但不能晒到公路上呀!这叫我们怎么走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擅自从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市民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好好管一管。
本报记者 屠仕超 房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