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杨浦区人民法院
案由:电力设施盗窃
案情概述:2013年8月至11月间,被告人朱某以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名义拆卸本市杨浦区多条道路电线杆上暂未使用的变压器,并调集吊车和货运卡车进行装运后出售,窃得被害单位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架设的公用油浸式变压器共计11台。现经估价,上述物品价值人民币1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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