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餐顾客违法停车
昨晚6时许,记者首先来到斜土路456号龙建大酒店,正值用餐高峰,酒店门前的非机动车道内,早已被十多辆小轿车、面包车占得满满当当,放眼望去,“车龙”绵延近百米,而车内则空无一人。由于非机动车道“沦陷”,许多骑车人只能被逼入机动车道,与呼啸而过的汽车并行甚至抢道,马路上险象环生。
家住酒店隔壁小区的杨先生介绍说,这里的乱停车现象已经持续了两三年,车辆最多时,甚至堵住了小区的出口。如此一来,给开车出门的居民带来了麻烦,由于视线经常被乱停的车辆遮挡,车主无法看清道路上的车流状况,因此转弯时很容易与蹿出来的非机动车相撞。“现在我每次开车出门,都得在门口按好几次喇叭,确认前面没车了,才敢上路。”杨先生无奈地说。
记者随后找到了酒店的一名工作人员,以顾客身份,询问门口是否可以停车,对方不假思索地答道:“没问题,就停马路上,不会有人来查的!”
人车混行险象环生
晚上7时许,记者又来到位于镇宁路愚园路口的福1088餐厅,与龙建大酒店门口的情形相似,镇宁路西侧的非机动车道内,并未划设停车位,但十多辆私家车已在此一字排开,骑车人根本无路可走,只能涉险进入机动车道,而镇宁路本就是单行道,马路并不宽,因此过往汽车也纷纷放慢车速,小心前行。
据附近居民王先生介绍,路边的这些车辆主要是前来用餐的顾客停放的,每天晚上6时到9时情况最为严重,道路交通也是一片混乱。记者在现场驻足约一刻钟,先后驶来了三辆小轿车,餐厅的工作人员每次都热情地引导车主,将车停到非机动车道内的空位上。“停在这儿会被交警贴条吗?”面对记者的提问,工作人员脱口而出:“你放心,如果被贴了,我们帮你买单!”
居民盼望加强执法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记者实地采访时,不少居民表示,像这样的人为交通瓶颈,早就该管管了。
本报记者 罗震光 房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