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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民新语
驴友任性
就该买单
关 尹
  关 尹

  据报载,国庆长假期间,17名驴友在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长滩河自然保护区露营时,因暴雨遇险被困。当地政府组织大规模搜救,历经51个小时,终于将他们救出。事后,相关部门对获救驴友每人处以罚款1000元。

  出去旅个游露个营,还能被罚款?原来,这些驴友违反规定擅自进入了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据悉,为了营救他们,当地出动100多名民警、消防员,派出200多名干部群众、40多名医生护士以及300多名后勤增援人员,80多台次各种车辆、冲锋舟,直接经济支出10万多元。

  按理说,驴友涉险,应当救援,这是政府部门的责任,怎么还能收钱呢?问题是,这些人为了冒险而冒险,导致的结果就是身陷可以预见的危险,说得严重点就是“咎由自取”。相比10多万元的额外支出,每人罚款1000元显然只是“意思意思”。放在足球场上,相当于亮一张黄牌,连红牌都算不上。

  这样的事件,应该算不上什么新闻了,常常听说一些驴友遇险被救的事。他们自诩“不走寻常路”,怎么刺激就怎么来。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胆子?一方面是心存侥幸,另一方面“反正出事有人管”的心理也给他们壮了胆。可“好奇害死猫”,为了他们的任性,政府却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我曾多次采访过上海一位知名的户外探险人士,他每年都要自驾摩托车穿越一些无人区,但他一再强调的一个观念便是“探险不是冒险”,事前都要做非常充分和精细的准备才上路。相比之下,如今不少业余级的旅游确实是太任性了。

  所以,让驴友自己为不负责任的冲动行为买单,应该成为一个趋势,甚至应该在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中有明确体现。为了自己尝鲜,浪费大量公共资源,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如果有类似的法律规定,一方面可以约束驴友的行为,让他们不敢随意去玩“极限挑战”,另一方面也能在万一出事后,减少政府部门的救援成本。重要的是,头上有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驴友的危险应该也会小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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